关于进一步落实课堂固定座位制度的通知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
我院实行课堂固定座位制度以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在检查中发现,个别课堂没有严格实行;有的任课老师还在占用时间一一点名,点名之后控制不住人数。为了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进一步落实课堂固定座位制度,经学院2011年3月21日教学例会提议,从本周起,除实验课、实践课等不适合实行固定座位的课堂外,其它课堂教学一律实行固定座位制度。各级领导和督导在课堂检查、听课、评课时,对应该实行固定座位而没有实行的课堂一律在课堂得分中扣除10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