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开云体育官方 补考、重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3-4-22 10: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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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本人由于个人原因申请缓考,经批准后可以参加该门课程下学期期初补考,若该门课程没有补考则不得申请缓考。 二、期末总评成绩在31-59之间的学生可以参加下学期期初补考,因出勤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期末旷考、考试违纪作弊及期末总评成绩在0-30分之间的学生直接进入重修,不得参加期初补考。 三、参加期初补考的学生要提前1-2周返校参加辅导和自修、完成作业。 四、重修考试需要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学系统中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理任何理由的补报,后果学生自负。 五、报名重修考试的学生,可以不参加课堂教学,但要完成自修及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并计入平时成绩。 六、补考、重修成绩若合格,按照60分记载。 七、第一次参加补考通过学分绩点按照0.9记载,第一次参加重修通过按照0.8记载,第二次参加补考通过按照0.7记载,第二次参加重修通过按照0.6记载。以此类推,最低不低于0.5。 八、第八学期重修考试在第八周进行。结业离校的学生,可填写《kaiyun开云体育官方
结业生不及格课程考试申请表》申请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九、补考没有缓考。 十、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