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课堂教学秩序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9-19 17:13:57

根据今天院长办公会精神,现对课堂秩序检查提出以下要求:


1.各系部制定本单位的检查方案,每周五17:00之前将该周教学检查结果汇总报教务处。


2.学院检查组坚持每天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抽查,每周一通报上周情况。


3.学院在检查时只统计准时到课率,并且与系部的统计数据相对照,如悬殊超过10%者,系部应作出合理的解释。要根据抽查结果,重点检查到课率低的系部及相关教师的课堂;对于连查三次仍无改进的教师,要进行诫勉谈话或报请有关职能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4.能否实行课堂“固定座位”,责任在任课教师,辅导员要大力协助,系部要督促落实。要求各系部再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严格要求课堂“固定座位”。凡没有实行“固定座位”的课堂,系部发现者要在系部会议上通报任课教师,学院管理部门和督导部门发现者要通报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同时还要比照III级教学事故对任课教师做出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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