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开云体育官方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望各教学系遵照执行。 一、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长、督导室主任和实践教学管理部主任为副组长,各系部主任为成员,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监控的人员和实践教学管理部负责实践教学的人员为秘书;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学术委员会若干成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工作小组由系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任组长,责任教授、教研室主任为成员,教学秘书为秘书;答辩委员会主任由工作小组组长兼任,每个答辩小组不少于3名成员,组长由答辩委员会指定。担任答辩工作的人员应具有指导教师资格或是指导教师组的成员。 二、教务处对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工作程序、指导教师资格和学生资格认证等做出规定,各系根据规定审核指导教师和学生资格,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制定各项工作进程表,各系据此对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各个环节可以提前不可以滞后;实践教学管理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实验、实操类的技术指导和认定,督导室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教务处在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时,既要注意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又要考虑到我院具体情况。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全国统招的博士研究生文凭,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本院具有初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职教师可以与副高及以上的教师组成指导教师组,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任组长,统筹本组的指导工作。初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职教师应辅助副高及以上的教师工作,前者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有后者把关并共同署名,但不计入后者的指导数量。选配指导教师的顺序是: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符合条件的行政兼教师、具有初级职称的专职教师、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在前者人选不足时方可选配顺序在后的人选,不具备指导条件的外聘兼职教师不能作为指导教师人选。 三、毕业设计(论文)既要相对统一,又应突出专业特色。教务处对《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提出原则性意见,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一的《******系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艺术系可以在本系相对统一的前提下对不同专业作出不同的具体规定,学科相近的系(如工科类)可以联合制定统一规范(需商定某系牵头),无特殊要求的系可以沿用本院2010版的“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各系的“规范”报督导室审定并交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四、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剽窃或抄袭。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应为原创。各专业责任教授和答辩委员会要对提交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审,发现毕业设计(论文)的文稿或图表有20%(含)以上与他人雷同或有人举报有抄袭现象且经查实者应责令其进行修改,否则不得进入答辩环节。未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一律不计算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五、教务处编印《kaiyun开云体育官方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2011版),用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 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
kaiyun开云体育官方 二一一年九月
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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