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0级本科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就业工作处、保卫处、后勤处、2010级全体学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2010级学生的照片、身份证号需要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因此,要求每个毕业生必须参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我校2014年7月毕业的本科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14年7月将毕业的普高类本科毕业生:即我院2010级学生。 二、要求: 1、拍照时学生要端正相貌,穿深色服装,着装整齐,尽量穿正装,不要穿蓝色衣服(因拍照时背景为蓝色)。 2、请学生自带签字笔,拍照前,学生应认真填写《数码照片信息采集表》(格式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所填信息是保证学生学历证书正确上网及照片与学历证书内容准确链接的依据,填写时一定要认真,确保表中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填好后妥善保存此表。 3、拍照时携带填写好的《数码照片信息采集表》,以备入场验查。 4、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第二代),用于读取、校验、确认个人信息。 5、请学生本人自备20元零钱现场缴纳拍照费用。 三、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8:20-17:10 B1、B2通道之间地下室
四、图像信息采集程序: 1、请辅导员一定要通知到每个同学,并带领学生务必按安排时间提前十分钟到B1、B2通道之间地下室入口处集合,领取并填写《数码照片信息采集表》; 2、学生要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按规定通道行走到签到处签到; 3、进入拍照区,出据本人身份证并将填写好的《数码照片信息采集表》及20元钱交给拍照公司工作人员; 4、配合摄影师完成拍照工作; 5、拍照完成后,自觉从出口安静迅速退场。 五、注意事项: 1、本通知附“2010级学生毕业前学籍信息核对(确认)表”,就业工作处组织学生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字,于2013年10月22日前报教务处,学生信息发生变动的请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2、因各种原因丢失身份证的学生,现场将身份证号码告于拍照公司工作人员。 3、因个人原因未能来参加拍照的学生,自行去拍照公司补照,地点:东直门坐123路公交车,和平里路口北下车,马路对面,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420室,电话:010-84252257。 4、按教育部规定,毕业生必须电子注册后才能毕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凡在应拍照期间内未拍照者,造成本人当年不能按时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者,责任及后果自负。学校不再单独组织补拍工作,请就业工作处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
教务处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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