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国家宪法日”主题升旗活动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日 13:47:5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学院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法治素养、法治思维,树立宪法至上意识,按照市教工委、团市委要求,12月3日早上,在第五个宪法日来临之际,我院团委举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升旗、学宪法活动。副院长刘林老师、副书记孙磊老师、学工老师、各学生组织骨干、各班级团支书和学生代表共计400余人参加了活动。

      7点25分,在东门国旗广场,伴随着《义勇军进行曲》激昂的旋律响起,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参加仪式全体人员面向国旗庄严肃立,行注目礼并唱国歌。升旗仪式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李哲宇同学在国旗下发言,指出十九大报告中:“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因此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提高法治能力,是新时代青年大学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应有之意。并向同学们发出倡议:一、尊崇法制、敬畏法律法规,牢固确立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二、知法、学法、懂法,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实践行动上,不要走错路,不要走弯路,要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三、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四、加强自身的修养,只有提高个人素质,文明待人、文明做事,才能成为一名真正具备高素养的大学生,“用微笑和知识服务社会”。

      最后,广播站陈慧丰同学领读宪法,参与师生共同诵读了《宪法》序言及部分章节、条款,所有人精神饱满,情绪激昂,用心体会宪法的庄严与神圣,承诺勇于承担弘扬宪法精神的使命。宪法序言从中国人民的奋斗历程讲起,肯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进一步展望了民族的未来,并强调:“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此次“国家宪法日”升旗、晨读宪法主题活动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活动让法治信仰在同学们心中蓬勃生长,化作同学们遵纪守法的自觉行动。

【背景】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号召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和自己的权利。


 















供稿单位:学生事务办公室



编辑发布: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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