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唐莹瑞老师做客耿丹大讲堂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5:22:02 浏览次数:

1218日下午两点,中央党校唐莹瑞老师给我们带来了“法制与生活:法制到底是什么”的讲座。讲座共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什么是法治,第二法治在刑事领域的表现,第三法治在民事领域的表现,第四法治在行政领域的表现。

唐莹瑞老师引用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介绍什么是法治,“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唐莹瑞老师还介绍了不同时期的十六字方针及其区别,提出了法制与法治、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善治等。唐莹瑞老师还介绍了法治在刑事领域中的表现,首先介绍了罪刑法定原则,一方面,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必须要依照法律定罪处理,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另一方面,对于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理,这体现了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对人最基本的保证。其次提出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唐莹瑞老师介绍了法治在民事领域中的表现,并引用张文显的法制名言 “没有法律就没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必然也必须是法治经济。”

最后介绍了法治在行政领域的表现,提出在执法活动中有时需要限制,甚至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通过唐莹瑞老师的讲解让同学们基本了解了法制与生活的关系,了解了法律是什么,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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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人文学院

编辑发布: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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