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4月23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舒立春,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考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腾蛟,市教委巡视员邱可,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常明,介绍《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有关情况。《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全面实施。
据了解,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2021年6月高考),高考总成绩的组成科目由“语数外+文综/理综”变成“3+1+2”。“3”为语数外,“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门科目。
“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是为了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舒立春主任介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重庆自2015年启动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准备工作以来,充分学习借鉴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成功经验,深入调研、立足重庆实际,先后召开40余次座谈会,广泛征求区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教研机构,高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专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本《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近日经教育部审核备案同意,市政府印发执行。
国家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14年启动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启动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按照教育部安排和部署,重庆和其他7个省(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作为第三批启动改革的省市,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
“学考”分为合格性考试(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简称“选择考”)。其中,“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时的考生总成绩。
“合格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14门学科。“选择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
“合格考”中11门学科(除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笔试实行全科开考,每学年组织2次。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学科在高一下学期末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在高二上学期末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门学科在高二下学期末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实验实作考查以及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素质测试时间,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学生不得提前参加各学科“合格考”。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各科目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舒立春主任表示,实施“学考”是为了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强化普通高中学生文化素养培养,“合格考”覆盖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
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另外一个重点,是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据了解,改革后的高考依旧在每年6月份进行,包括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学科和“选择考”中的3门学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
“选择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阅卷。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6门“选择考”学科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物理和历史为首选学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学科为再选学科,考生只能从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
也就是说,2021年高考开始,高考总成绩的组成科目从“语数外+文综/理综”变成“3+1+2”。“3”为语数外,“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门科目。
“以往,除了语数外必考之外,考生只能选择文综或者理综。现在,文综、理综没了,而是变成了多种科目组合的形式。比如,学生对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地理很感兴趣,基础较好,那么他的‘选择考’科目就可以是‘物理+化学、地理’或者‘物理+思想政治、地理’等组合,可选科目组合较多,但组合选择要对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科要求。”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此一来,学生的选择更多、自主权更大,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学科和优势学科自由组合,获得更好的高考成绩,做到“国家选才、高校选生、考生选科”有机统一。
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科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科“选择考”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每门学科原始分分值均为100分,其中,首选学科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学科成绩以转换分(每门分值仍为10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总分300分。
高校根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择优录取考生。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托网络平台进行管理,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高中学校具体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确认、审核签字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确保材料真实可用。
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舒立春主任表示,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采取一个招生专业(类)一所院校为一个志愿单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积极探索“一档多投”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模式。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把“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作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主渠道。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试招生评价方式;针对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招生评价方式。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
《实施方案》已经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全文发布。《实施方案》发布后,市教育委员会、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评估院将联合组建咨询答疑队伍,设置并公布多部咨询电话,统一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答疑。
集中咨询(时间:4月23日-26日):(023)63890533、(023)67632901、(023)67632696、(023)6763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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